关于开展全县托幼机构教师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全县托幼机构的老师们:根据原卫生部、教育部令 (第76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要求,即日起宁强县妇幼保健院将对全县托幼机构老师开展体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 00-11: 30。

二、体检地点:宁强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教师体检门诊

三、体检流程:

1、门诊一楼收费室挂教师体检免费号,然后上门诊三楼教师体检门诊进行信息登记,体格检查,开具体检申请单。  

2、关注宁强妇幼公众号掌上医院进行自主缴费或去大厅人工缴费并打印缴费发票。

3、到门诊二楼化验室,采静脉血 (转氨酶、梅毒)、验尿(淋球菌)。

4、已婚女性化验后还需到门诊三楼教师体检门诊(2号诊室)做妇科检查,未婚、怀孕女教师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结束等待结果办理健康证 (如结果有异常,会电话通知您来院治疗或做进一步检查,待复查结果正常后方可办理健康证)。

四、体检必查项目:

1、体格检查:既往病史、血压、心肺听诊、肝脾触诊、五官及皮肤。

2、检验 (抽血): 转氨酶 (ALT)、梅毒 (TP)、淋球菌 (STD)

3、妇科检查 (取样): 阴道分泌物检查(滴虫、霉菌、清洁度)。

五、免费检查项目:

年龄在35-64岁女性教师可免费进行两癌 (宫颈癌、乳腺癌) 筛查项目,2023、2024、2025年这三年内做过两癌筛查的除外。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避免饮酒,体检当天需空腹,女性避开月经期。

2、初次体检办证的工作人员,体检时需携带本人1张1寸照片;已取得健康证的工作人员,体检需携带已有健康证;需换证的工作人员请带1张1寸照片。

3. 为避免拥挤扎堆,托幼教师请按所在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前来体检。

联系电话: 0916-4393181










供稿单位:妇女保健科 供稿人:王莉
编辑:段昭霞 审核: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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