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知识和理念
1.促进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每一位公民的社会责任。
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31.孕妇应当坚持早晚刷牙、餐后漱口。
32.孕妇应禁烟禁酒,最好不穿高跟鞋、不染发、少化妆,服装以舒适为宜。
33.孕妇每天应当进行30分钟以上的适宜运动。
34.孕妇应当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并住院分娩。首次产前检查应当在怀孕13周以前。
35.孕妇应当保证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在医生指导下适量补充铁、钙等营养素。
36.孕中期钙的适宜摄入量为每天1000毫克,孕晚期及哺乳期均为每天1200毫克。
37.孕妇应当维持体重的适宜增长。孕前体重正常的孕妇,孕期增重值为12千克左右。
38.产妇在哺乳期应当适量增加鱼、禽、蛋、肉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摄入。
39.产妇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开窗通风、刷牙、洗澡等。
40.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开始喂奶,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按需哺乳。
41.从出生后6个月开始,需要逐渐给婴儿补充富含铁的泥糊状食物。
42.婴儿添加辅食后可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或2岁以上。
43.产后42天左右,母亲和婴儿均应当接受一次健康检查。
44.婴儿在3、6、8、12月龄时,应当接受健康检查。
45.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可以享受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基本技能
46.记住末次月经,学会计算预产期。
47.孕妇一般在怀孕18周-20周开始自觉胎动,在孕晚期应当学会胎动计数的方法。
| 供稿单位:公共卫生管理科 | 供稿人:张红梅 |
| 编辑:任昌辉 | 审核:谢娟 |
| 浏览量:54 |